<span class='title_c'>湖北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只有这一项有变化还有哪些看点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来到了7月中下旬,各个地区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也在陆续出炉。7月14日,湖北省公布了2023年最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湖北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都有哪些特点和看点?
湖北省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是按照三步走的原则,也就是定额调整,倾斜调整和挂钩调整相结合的方式。
在定额调整上,每人每月增加32元。这个额度和去年持平,没有任何变化。
在挂钩调整上,湖北省也是和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在与缴费年限的挂钩上,每满1年增加1.8元,不满一年的全部按照一年来计算。值得注意的是,缴费年限是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过,不包括特殊工种的折算年龄,这一点是需要相关退休老人注意的。额度今年依然保持和去年一致,也没有任何变化。
而在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相挂钩的调整上,湖北从去年的1.2%下调为1.15%。虽说有所下降,但幅度非常小,只下降了0.05%。
我们再来说一说倾斜调整,湖北省的倾斜调整主要是向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以及老革命和企退***干部,这几类人员进行倾斜。
在高龄倾斜上以70周岁为门槛,退休老人年纪达到70周岁以上,可以领取40元的额外补贴,年龄在80周岁以上,可以领取60元的额外补贴。而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上,则是每人每月额外增加15元。
对于参加过革命的退休老人,湖北省也有特殊的补贴。
具体的补贴标准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并享受供给制的老人可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并享受薪金制的增加25元;1953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的原工商业者的,增加10元。
最后,则是向企退***干部倾斜,在这一项调整上,标准为:如果企退***干部按照上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之后,养老金水平依然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则补齐到平均水平。
从湖北省今年发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来看,和去年变化不大。除此之外,不管是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还是在倾斜调整上,湖北省的额度和比例也都中规中矩,在全国均处于中等水平。
不过在倾斜调整上,湖北省的调整方案还是比较有亮点的。多数的地区在倾斜调整上,只针对高龄老人倾斜,有一部分地区,会针对企业***干部进行倾斜。但是湖北省的倾斜调整中,还有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人的倾斜,这也能够体现出,湖北省对这部分曾为国家作出贡献老人的关注。
并且,湖北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比较平均,没有特别侧重哪一类老人。所以相比之下,在湖北,还是工龄越长,缴费年限越长的老人,能够上涨的金额才越多。
据悉,上涨补发的养老金将在7月份全部发放到退休老人的手里,大家只需安心等待即可。
湖北省养老金上调新政策2023年
法律主观:
在养老保险领域,人们一般把基本养老保险称作养老第一支柱,把企业年金称作第二支柱,把个人储蓄型商业养老保险称作第三支柱。不管是缴纳了那种养老保险,在一定的年限后,都可以拿到养老金。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2022养老金上调新政策年初,人力社保部发布2019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这次调整包含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养老金。这次调整***从2019年2月1日开始,调整幅度5%左右,调整后企退养老金平均达到近4000元/月。二、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1、如果想到达年龄时可按月领养老金的,那么最少应该缴纳15年,因为《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最高年限,一个男性参保人如果从16周岁开始就业,一直缴费到达60周岁退休,那么可以交44年。三、可以一次***齐养老保险吗可以一次***齐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如下:(一)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按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参保以后年度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对符合享受我市高龄增发养老金政策的,按规定计发高龄养老金。(约为690元/月,年满70岁增发50元,年满75岁再增发50元。)(二)对超龄人员在我市实行个人缴费前有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以下简称连续工龄,下同)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在按前款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按以下公式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18元/年×连续工龄(计算到月)。(三)超龄人员在2012年内申报参保并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申报参保并完清缴费的,从其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四)超龄人员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人力社保部发布2019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这次调整包含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养老金。这次调整***从2019年2月1日开始,调整幅度5%左右,调整后企退养老金平均达到近4000元/月。
法律客观: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委、省***同意,报经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20号),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国家批复,今年我省调整水平按2012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为:一、对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三、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四、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五、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六、企业退休***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七、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湖北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公布,哪些人群有特殊调整呢?
湖北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公布,哪些人群有特殊调整呢?
湖北省今年依旧是选用,三结合的调整标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去进行。其中挂钩调整部分各自又在于工龄挂钩和养老金挂钩,这一点和上年2021年没有任何差别。可是众所周知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占比,是4%,相较于上年4.5%稍微明显下降。因此很多退休老人是担忧,今年具体调整额度是否会发生变化呢?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提升32元。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自己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没有特殊工种计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提升1.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2.与本人养老退休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自己2021年12月养老退休金为基数提升1.2%。
适度倾斜
1.2021年12月31日达到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2年1月1日到1951年12月31日期内出世),每人每月提升40元;2021年12月31日达到80周岁的(即1941年12月31日前出世),每人每月提升60元。2.我国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目标,每人每月提升15元。
根据调整细则,我们不难发现。针对大龄退休老人是有倾斜调整,同时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老人,是可以得到倾斜调整。那样如同大家题型之中所讲的,这类人群就能获得相应特殊的调整。一类群体是达到70周岁以上的人员,此外一类群体便是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二者的调整待遇是能够累加的。
我们通过今年2022年养老金的调整方案,来对比上年2021年的调整方案之中发觉。定额调整和工龄挂钩调整,相较于上年全是有所降低的。而养老金挂钩水平和倾斜调整水准,较去年看来没有变化。因此总体上可能相较于去年的调整,还是有一定的危害,终究低收入的人群,他可能彻底借助定额调整来增长养老金。因为定额调整的减少,必定会直接影响他今年总体调整水准的待遇。
湖北武汉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已出炉,,经批准,人社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消息》,从2023年1月1日起,为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时间提前了。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公布时间是5月26日,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时间是5月22日。同时要求各地养老金调整方案在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人社部案。这意味着,从6月份开始,养老金调整就将开始落地兑现了。的养老金调整会于7月底之前落地到位,也就是咱们的养老金差额会在7月31日前补发到位。
2023年武汉养老金大概能涨多少钱?
综合各项因素计算,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是2950元左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是6050元左右。按照所有退休人员数量的权重,可以得出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3430元左右。
养老金增长是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的4%进行增长。按照比例计算,2022年平均人均基本养老金增长137.2元左右。
养老金增长以后,并不是说的人均养老金一定是3567.2元。因为每个月都有大量的新退休人员开始领养老金,也有很多老退休人员去世。一般来说,由于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社会平均工资较高,平均养老金水平也会更高一些。预计2022年人均养老金水平会在3580元左右。
202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按照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进行增加,这样可以计算出2023年人均基本养老金增长136.04元左右。
由此可以比较,2023年增长的人均基本养老金真的跟增长的基本养老金差不多的。
不过,以上计算的钱数都是人均增长数,具体到每一个人的养老金增长其实钱数并不一样。因为要按照当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制定的定额调整部分、挂钩调整部分、倾斜调整部分来综合计算的。一般来说,缴费年限长、养老金水平高、年龄较大的退休老人增长的钱数会更多一些。
具体每个人能涨多少,千人千面,因人因地而异,对照本地2023年调整细则可以很方便地计算出来。据了解,而武汉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是参照2023年湖北省养老金具体方案执行的,具体上涨金额需等2023年湖北养老金调整方案***消息公布才能确定,社保网小编将第一时间为您整理最新资讯,现一起回顾2022年湖北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增加32元。去年的标准是37元,同比减少了5元。
2、挂钩调整
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社会效率。既与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挂钩,也与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每满1年一律增加1.8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2021年的标准是2元。同比降低了0.2元。(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和本人2021年12月的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比例增加1.2%,和2021年增加的比例持平。
3、倾斜调整体现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在上述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面向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老革命和企退***干部等四类特殊人群倾斜,额外增加养老金。各项倾斜调整标准均和2021年持平。(1)高龄倾斜年满70岁,80岁,分别增加40元、60元。
(2)艰苦边远倾斜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老革命倾斜按参加工作时间,分四档按不同标准调整养老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增加一项。其中,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并享受供给制的,每人增加30元;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并享受薪金制的,每人增加25元;1953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的原工商业者,每人增加10元。
(4)向企退***干部倾斜企业退休***干部按上述方案调整后,养老金未达到当地市州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正确的养老金涨幅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
养老金涨幅=(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退休人员本人养老金水平
因为按照2023年养老金调整细则确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是遵循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来进行的。这一三步走的方式已经执行多年,今年继续如此。
所以,所有参与养老金调整的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而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员都有倾斜调整这一步骤,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才有第三步倾斜调整。
2023年湖北养老金上调多少
2023年,养老保险会有四项待遇会提高。参加养老保险,实际上就参加了整个社会的保障,只要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养老保险的待遇也会一起提高。这一次能够提高的四项待遇,主要是2023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提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一,202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8条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会根据职工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从2005年到2022年,我们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历了18年连续调整,相信今年也不会例外。
2023年养老金调整受益的老人,主要是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老人。1~3季度,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增长了5.1%,消费者价格指数增长了2.0%。刚刚过去的10月份,我们的广义货币(M2)增长了11.8%。从以上客观因素来讲,2023年养老金会继续增长的。不过,2015年以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总体水平是呈下降趋势的。养老金调整幅度由2015年的10%下降至2022年的4%,近三年来的调整幅度分别是5%、4.5%和4%。根据物价和工资增长情况,预计2023年的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会在3%~4%之间。
二,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最终的目标是要过渡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3季度我国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5678元,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56.7%,同比增长了5.1%。预计明年全国各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会在4%~8%的速度增长。不过,相应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要综合考虑到养老金的增长速度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2021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9.7%,城镇私营单位工资增长8.9%。但是我们的养老金计发基数,2022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只有4%~6%,不过上海达到了10.2%。总体来说,明年各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速度预计会在3%~6%左右。养老金计发基数提高受益判塌的老人,是2023年1月1日以拍嫌后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正好跟养老金调整的受益人员实现无缝衔接。
三,丧葬补助金。从2021年9月份开始,人社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在全国统一了有掘仿圆关的遗属待遇标准。有关丧葬补助金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计算。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2022年1~3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482元,同比增长4.3%。按照这一趋势,明年的有关待遇情况肯定会继续增长。受益的人群实际上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去世人员的遗属,这项待遇能够用于减轻他们安葬老人时的家庭负担。第四,袭宽手抚恤金待遇。抚恤金待遇也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的,同样也是跟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会跟丧葬补助金同比例增长。这一部分待遇主要是帮助参保人的遗属,尽快适应参保人去世后的生活。退休职工能够领取到的最高待遇是9~24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方能达到十五六万元呢。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大陪员)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
第三条 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第四条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巧轮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第五条 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第六条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第七条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由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并支付遗属待遇。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第八条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同时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的,由其遗属选择其中一种领取。已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并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其遗属不再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第九条 参保人员因下落不明被人民***宣告死亡的,以人民***宣告的死亡日期作为其死亡时间,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待遇。被宣告死亡参保人员再次出现的,已领取的遗属待遇应予退还。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至本办法施行前死亡参保人员的遗属尚未享受遗属待遇的,由各省妥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