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五十七条的适用问题?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2条?
第九十二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释义】
财产保全,是***在受理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强制性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制度。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本条规定的是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一旦责令提供而不提供的,将被驳回申请。但***也可以视情况不要求提供担保。另外还有关于紧急财产保全的规定,所谓情况紧急就是指不马上***取措施将可能导致执行财产减损。
【关联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251条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12-50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8、103条
《最高人民***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2、13条
民事诉讼可同时提出多个诉讼请求吗?
1. 在法庭辩论结束前,书面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 书写有误不影响判决。用证据证明你的主张,事实认定和判决依据理由,是法官的事。如果觉得诉状中书写有误可能误导法官,在陈述和辩论环节都可以纠正过来。但主要还是看证据。
参考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
《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021民事诉讼法是什么时候修改的?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简称“民诉法2021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就修正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本次修正草案共包括16条重要修改,许多内容是将2020年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内容纳如民事诉讼法。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