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class='title_c'>美国威胁要公布中国贪官财产一派大快人心另一派认为百害无利
美国威胁要公布中国贪官财产:一派大快人心,另一派认为百害无利。
美国人威胁中国要公布中国贪官在美国的资产在中国网民评论上了热搜,法案出来后分成两派,一派是一片欢呼不要等了,强烈支持!立刻马上查清,立即公布最好,给中国反腐帮了大忙了。另一派是认为万一真的公布了,对我们百害而无一利,如果美国这么做的话大概率中国是栽跟头了。
支持的一派的当然是普通老百姓最多,毕竟贪官***一直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痼疾!真公布了还得感谢美国佬帮助咱们反腐倡廉了呢。贪官污吏的不义之财和违法富商们偷税漏税的赃款来威胁我们服软,没用,反而让广大百姓大喊痛快。
反对一派当然有他们支持的理由:一,如按美公布的核查,查一个处理一个,涉及的范围广泛可能给社会陷入动荡不安;二,对核查置之不理会引发舆论以及***公信力导致社会不稳定;三,引发那些公布人群为美国服务,千方百计的阻挠国家发展。四,可能故意挑拨离间党群关系。
大家觉得怎么样?支持哪派?
为什么没人炒作“美国***”?
没人敢炒作,因为人家是世界第一超级大国,敢公开反对它的都被解决掉了。
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简称美国,是由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50个州、波多黎各自由邦和关岛等众多海外领土组成的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其主体部分位于北美洲中部,美国中央情报局《世界概况》1989年至1996年初始版美国总面积列明 9,372,610 km?,19***年修正为963万平方公里(加上五大湖中美国***部分和河口、港湾、内海等沿海水域面积),人口3.1亿,通用英语,是一个***国家 。
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年泰森因涉嫌***遭到***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美国宪法对美国民主政治的影响 满意加分!!!急!!!!!!
美国宪法——人类有史以来最***的神话
一、从神话的编造者说起
围绕美国宪法的产生,历来就有一些“神话”般看法。而目前国内知识界那些对美国宪法推崇倍至的人士“继承”与着力编造的也仍是这些“神话”。
第一种“观点”,美国宪法史学家称之为“班克罗夫特派”,或者叫“神祗派”。这一派的人士只要一谈到美国宪法,立即从内心的思想到形诸的文字都充满了神圣的意味,以为美国宪法“是由于一个在上帝领导下的民族所具有的特殊的精神秉赋的产物”。用班克罗夫特的话讲,美国宪法的产生,可以看出“神力的活动,这种力量使得宇宙获得统一,使种种***获得秩序与关联。”而且,从美国宪法的产生,还证明了一条“神祗”:“不管有多少人士力主在人类里面没有超越人类的力量,然而历史却证明了暴政与不义必归于灭亡,而自由与正义纵受猛烈的摧残,终是不可抗衡的……万国的救主是活着的。”
第二种观点,史学家称之为“条顿派”。这一派的观点认为,条顿民族从来秉有独特的政治才能。这个民族先是侵入英格兰并已摧毁了旧罗马和不列颠文化的最后残余,然后便在“自由”政治的发展上给世界树立了一个楷模;这个优秀民族的后嗣后来殖民美利坚,又重新利用他们的政治天才制订了美国宪法。当下美国人的傲慢以及美国宪法的国外崇拜者们的“心仪”与此观点有关。
在美国,构成宪法史虔诚的“神祗派”与“条顿派”的往往是一些利益集团的御用文人,他们的文字被美国国内的史学家嘲讽成“与其说他们在研究历史,勿宁说他们在教堂唱诗班写宗教赞美诗,而且你还无法与他们说明令他们很恼火的真相。”
当然还有一些政客,同样用赞美诗般语言状叙美国宪法。但他们自己也根本不信他们自己在公众场合所说的话。如美国首任***官马歇尔,在关于宪法的演讲中充满了神圣的字眼,但在其名作《乔治.华盛顿生平》中,他间接地承认美国的宪法不过是肮脏下流的政治权力斗争的产物。
二、美国立国者笔下透露的秘密
那么,究竟应该用什么样的视角去审视美国宪法的历史呢?其实,没有其他人比美国宪法制定者、前联邦总统麦迪逊更清楚美国宪法的本质。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论述美国宪法时说:“人类的财产能力为财产权利的源泉这种能力的悬殊实是人类趋向利益 一致的一种不可超越的阻碍。保护这些能力是***的首要目的。由于保护各种不平等的获得财产的能力,马上产生了程度不同和种类各别的财产所有;出于这些事情对于个别财产所有者的情感和认识的影响,社会遂分裂为不同的利益集团和党派……造成派别的最一般的经久的原因就是财产分配的差异与不均。拥有财产的人们与没有财产的人们总是形成了社会上对立的利益集团。调和这些不同的错综的利益成为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并且渗透了参加必要的和寻常的政治活动的党派的精神。”
按麦迪逊的观点,必须用利益集团之间斗争的视角来解释美国宪法的产生。美国著名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正是抓住了麦迪逊这一思路,写作了《美国宪法的经济观》。这本书致力于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在美国宪法产生的背后,究竟有哪些利益集团在进行斗争?斗争的结果究竟增长了哪些利益集团的利益?”
比尔德的研究成果如此之具有开拓性,以致于在美同宪法史研究中掀起了一场轩然***。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其观点的人,都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比尔德的成果使得对美国宪法史的研究从诸多“神话”中解脱出来,而真正回到了现实主义的立场。
正如另外一位宪法史学家布鲁斯.阿克曼在《新联邦党人》一文中所言:“在美国宪法史研究中,查尔斯.比尔德与其他进步主义历史学家们投下了巨大的身影。因为比尔德告诉我们,‘谁要在历史上或者公共问题的讨论中,撇开经济的压力,谁就要陷入致命的危险,那就是以神秘的理性代替真实,搅乱问题而不是清理问题。’”
既然美国宪法是利益集团之间利益斗争的结果,因此,对财产权的规定自然是宪法的核心问题。而因为制宪者们均为当时的有产者,在一个“多数人终会变成无产者的国家里,有产者的财产权在本质上是脆弱的。”(麦迪逊语),“这种脆弱性成了制宪者们对多数人暴政威胁关注的焦点”,于是,“制宪者的基本任务就是设计一种基于共和原则但又确保少数人的财产安全的***形式”。
因此,美国宪法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保护有产者财产,这一点是任何真正的宪法研究者所不能否认的。对此,比尔德说:“美国宪法其实是一部经济文献,核心问题就是对财产权的规定。”詹妮弗.内德尔斯基在《美国***与私有财产权的悖论》也说:“制宪者们对财产权的保护问题的专注,是他们的某些最深刻的见解的渊源,也是宪法的主要力量和最严重的弱点的渊源。”
三、美国宪法产生的历史真相——利益集团公然发动的反自由民主的***
1、利益集团迫切需要一个高度集权的强大的中央***
(最***的谎言:美国宪法的目的旨在于削弱***的权力,扩大私人的自由)
在美国独立革命期间,***通过向有产者发行债券来筹措一部分战争费用。据汉密尔顿的一份报告,至战争结束时,全部未偿还公债达7600多万美元之巨。但在当时的条件下,中央***根本就没有能力还债。因为根据当时的“宪法”即《邦联条款》,13州仅有一种很松散的联系,中央***仅有一个一院制的立法机关,没有执行机关,也没有司法机关。中央***无权对商务活动进行任何约束,也无权直接征税。正因为中央***缺乏权力,根本就没有可能筹措款项,用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息。
惟一的办法似乎只有中央***能够直接征税以偿债。而在《邦联条款》下,这不仅于法无凭,而且与各州议会的利益相冲突。因为按照《邦联条款》,只有各州才有征税的权利。但各州显然又不愿意偿还国家公债即大陆债券,甚至对于应该由本州偿还的公债。因为州议会是由各州选举产生,因此,议员更关心的是选民的态度。如果因为偿还公债将负担转嫁给本州公民,使更多公民成为债务者,议员们将面临很严重的后果。
眼看着手中持有的巨额债券将化为乌有,债券持有者很快组织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麦迪逊称其为“债权人集团”。这个利益集团意识到,致使他们的私人财产无法得到保障的关键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强大的中央***。而要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就必须废除旧宪法即《邦联条款》。
为了达到改宪的目的,这个巨大的利益集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游说与串联活动。他们中的独立战争时期的高级军官们甚至发起了一个组织即“辛辛那提社”,这个组织进而威胁,如果不尽快改宪,他们将发动一次武力革命。
债权集团同时还联合新崛起的工商业集团。这样做对双方都有利。对于新崛起的工商业集团来说,在原来的《邦联条款》下,因为中央***的弱势,无法收取关税,因而也无法对新崛起的工商业集团在与英国工商业竞争中提供有效的保护,甚至他们的商船在海上航行都因为没有一个强大的***军队保护而屡受抢掠,因此,工商业集团本身也盼望一个强大的中央***;而对于债权集团来说,如果新宪法下的中央***实行关税保护政策,关税势将成为中央***的巨大财源之一,因而中央***也更有能力偿还公债。
值得一提的还有土地所有者阶级。他们中不少人本身就是原来的公债持有人,将公债换成了土地。而土地也因为《邦联条款》下的中央***弱势而贬值,所以,土地所有者也希望通过改变宪法而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
在经过一系列酝酿后,其中不乏阴谋活动(此一点见后面叙述),以债权人集团为主的精英们终于成功地于1787年 2月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后又再度通过“曲折”的手法,使新宪法获得通过。而新宪法果然反映了债权人的利益,将国家必须对征用的私人财产进行足额补偿的原则作为保护私产的核心原则写进了宪法,从而为新联邦中央***对债权人进行足够补偿提供了最高的法律上的依据。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宪法没有私产保护条款而只有充公补偿条款的由来。
为了更能说明新宪法不过是反映了公债持有者集团及相关集团的利益,我们不妨将参加制宪会议的54名代表——这些人如今被称为“美国的立国者”——的利益背景做一列举:
据比尔德考证,在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54名代表中,目前有据可查持有公债的超过40人。其中持有巨额公债或者亲属持有巨额公债(超过5000美元)的有25人,拥有巨额数量地产的超过14人,新兴工商业巨子超过35人。他们中不少人兼有三重身份。
制宪会议代表分布中一个有趣的事实是,每州都有一个以上的代表拥有巨额公债。因此,比德尔说:“所以他们可以痛切陈词,主张在宪法上面规定十足的偿还公债”。
这里有必要提及美国宪法制订中另一关键人物麦迪逊。从已有的资料看,这个联邦政体的极力鼓吹者,是惟一尚未发现持有公债或拥有土地与其他动产的制宪者。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新宪法通过后成立的新***中,“政治家与投机家的巧取豪夺使麦迪逊对执政的党派表示痛恶,并最终把他赶到了反对派的立场上去”。在1791年7月致总统杰斐逊的一封信中,麦迪逊愤怒地写道:“这是非常明白的,国家公债所依赖的一班人物,也就是掌握国家的一流角色,而美国的人民也就是要受他们的统治的。极尽人间羞耻之事,就是那一班最积极推动这项***的议员,却也公然攫取它的利润。”
制宪者们的努力没有白费,他们不仅仅如愿获得了新宪法下联邦***对他们的公债券的足够补偿,而且因为他们利用对新宪法的预期进行公债券买卖而大发其财。据美国财政部一项统计,“由于宪法的通过与稳固的金融制度的建立,公债持有者最少赚到了4000万美元,这还不曾计及在***成立后,尤其在 1792年纽约证券***成立之后,由于操纵证券所获的厚利。”
这段历史还涉及到中国知识界某些人所制造的关于美国宪法的另外一个神话:即美国宪法的目的旨在于削弱***的权力,扩大私人的自由。其实,恰相反,美国宪法的制订者之所以要制订这部宪法,目的就在于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强有力的中央***。
2、一定要把利益集团的意志变成美国宪法
(1)、粗暴地剥夺广大人民的对宪法的发言权
中国知识界某位人士曾经这样充满***地写道“美国宪法保证了联邦***是一个人民的***,其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它自然也就代表全体人,并且为人民所工作,也就是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与民享的***”.
说美国宪法保证了自由民主,则大谬矣。恰恰相反,它从制订过程开始所保障的就是少数利益集团的权力,这与其主要是代表了当时***公债持有者集团的利益是相对应的。
首先,联邦党人当时讨论宪法的投票问题时,为了将“大多数人民”排除在外,他们提出了种种理由。
麦迪逊曾警告宪法制订者们说:“单就利害上着眼,美国的有产者可说是共和国自由的第一安全的受托者。而大多数人民将不但没有土地的财产,而且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财产。他们将在共同情况的影响下,团结起来;在这样的场合下,财产权利与国民自由将不能在他们的手上保持无羔。或则他们将成为富人或野心家的工具,这是较有可能的;在这样的场合下,其危险正复相同。”
立宪运动的另一关键推动者、巨额公债持有人诺克斯将军给华盛顿的一封书信里在讨论谢司起义以及立宪的必要性问题时则写道,“人民从来没有付出什么,至多不过极少的赋税。但是他们看出了***的懦弱;与富裕相形之下,他们直接感到自身的贫困和他们自身的力量,他们决定使用自身的力量借以挽救自身的贫困。他的信条是:‘合众国的财产是大家共同努力从英国人手中夺回的,因而它必须成为大家的共有财产。反对这个信条就是平等和正义的敌人,必须从地面上扫掉。’总之,他们决心取消公私的债务……这种人民可以组成绝望和肆无忌惮的团体……他们一旦发展到了这种程度,我们将不免要遭遇到一次反抗理性、反抗所有政治原则以至反抗自由名义的叛变。这种可怕的情形已威胁了新英格兰的每一个讲原则、有财产的人士,怎样才能避免无法之徒的***呢?我们的***必须加强、改革或改变,这样才能保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
其次,为了在制宪过程中将“大多数人民”排除在外,立宪运动领袖煞费苦心地设计了一套以财产为标志的选举制度。
为了避免人民的参与,立宪会议的代表——他们绝大多数为公债持有人——先在各州议会活动,以使代表由各州议会指派,而不是由各州经选举产生。而为了更进一步限定公众的参与,在立宪运动领袖们推动下,各州于1787年实施了关于投票人和州议员的财产限制。这项限制对于投票人以及州议员的资格规定了最低的财产限度。比如,新罕布什尔州规定,参选择议员的资格必须是新***,并且拥有不动产价值在200镑者;马萨诸塞州规定,参选议员必须拥有不动产300镑以上,或者拥有动产价值600镑以上。其他各州对于参选议员资格的财产规定都类似。对于投票人资格,各州也有财产上规定。如马萨诸塞州规定,只有年收入达3镑以上、不动产价值60镑以上的男子才有投票权;康涅狄格州规定,投票人必须拥有不动产价值40先令或动产40镑。纽约州的规定最苛刻,规定只有不动产达 100镑以上的男子才有投票资格。
除了财产上的限制外,投票资格人还有其他传统的资格限制。通过这些限制,有四个利益集团被排除在立宪运动之外:(一)根据州宪和法律规定的财产标准而无投票资格的多数男子;(二)契约仆役;(三)奴隶;(四)被剥夺公民权而遭受法律歧视的妇女。于是,“在立宪运动中,约有四分之三的成年男子没有对这一问题投票”,“参加投票的人可能不超过成年男子的六分之一。”
这样的立宪过程,怎么能保证宪法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利益呢?因此,比尔德说,充其量不过体现了少数有产者利益,但“他们成功地哄骗一般老百姓去接受一个旨在有利于少数显贵而设计的政体。”
(2)、粗暴地把各州议会排除在制宪过程之外
这里还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立宪运动的领袖们除了要排除“大多数人民”外,还必须排除旧宪法即“邦联条款”的拥护者。最大的拥护者自然是“邦联条款” 下被赋予最大权力的受益者各州议会。
根据当时的“邦联条款”,对宪法的任何修改都必须经过13州议会一致同意,召开立宪会议,并将结果交由13州议会表决一致同意才能进行。显然,在“邦联条款”下,立宪运动的领袖们不可能达到他们的目的。为了避开旧宪法的约束,立宪运动的领袖们进行了一系列“阴谋”活动。他们首先在弗吉尼亚州议会运作,让该议会邀请各州派代表出席安那波利斯会议,商讨合众国的贸易和商业制度。会后经汉密尔顿影响而向国会提出一项建议,要求召开另一次会议“借以商讨进一步的必要步骤,以此对联邦***的宪法有所贡献,庶可克服邦联的危机”。根据这项十分温和的建议,国会于1787年2月邀请各州“为修改‘邦联条款’的惟一的和紧急的目的”,派遣代表出席费城会议。而由于“群众的疏忽、无知与漠视,也由于各州议会相信自己可以通过批准权力行使最后的决定权”,使得各州议会中立宪运动的热心分子都变成了以上两次会议的代表。
使各州会议万万没有料到的是,费城会议于1787年9月17日结束后,新宪法制订者竟然剥夺了各州议会的最后决定权。根据代表们向国会的建议,宪法改由各州重新选举产生的州代表会议代表表决,而不由各州议会表决。同时,代表们进而建议,如有9个州批准新宪法,新宪法就算通过。而这整个程序背离了当时的美国宪法“邦联条款”。
(3)、为通过新宪法,不惜使用最肮脏下流、卑鄙***的罪恶手段
为了彻底排除大多数人民的反对,立宪运动的领袖们所做的其实还不只是对投票权的限制。立宪过程中还有另外一些更肮脏下流的做法。
第一,是否召开立宪会议这个问题,就没有交由投票表决。相反,立宪运动的领袖们通过弗吉尼亚州议会,召开各州代表参加的“商讨合众国的贸易和商业制度”的会议,即安那波利斯会议。然后由此次会议提出一个倡议,要求召开另外一次“借以商讨进一步的必要步骤,以此对联邦***的宪法有所贡献,庶可克服邦联的危机”的会议,即费城立宪会议。
第二,宪法并未交由人民表决。当然也不是由反对宪法的州议会表决,而是由立宪运动领袖们提出的所谓“州代表会议”表决。即在州议会以外再由选民选举产生一个州代表会议代表,然后由代表再对宪法进行投票表决。
在不到成年男子六分之一投票选举产生的州代表会议对宪法批准表决时,反宪法派一开始在势力上仍超过立宪派。
为了达到使宪法通过的目的,立宪运动的领袖们使用了许多今天看来非常肮脏下流、卑鄙***之极的罪恶手段。
首先,在代表分配上,对于“立宪派”超过“反立宪派”的各地区,分配更多的代表人数;而对于“反立宪派”超过“立宪派”的各地区,分配较少的代表人数。比如,在纽约州,对于立宪派占上风的纽约市,人口仅3.3万人,但分配了9个代表名领 而对于反立宪派占上风的哥伦比亚市,人口与纽约州几乎相等,仅分配了3个代表的名额。
其次,***用了贿选的手段。根据普选的票数计算,即便通过代表分配上有利于“立宪派”的情况下,反立宪派在纽约州选出的代表也超过立宪派。普选明确不利于立宪派。在此情势下,立宪派通过分配公债券的办法贿赂反立宪者。在纽约州,宪法最后是以30票对27票通过的,而反立宪派中的三个人物——约翰.德威特、约翰.史密斯与梅兰克顿.史密斯就是因为接受了立宪派的巨额公债券转而成了立宪派的。
此外,还必须考虑到这样的现实,“人才、财富与专业能力都属于立宪派一边”。且这些人集中在城市,能很好组织起来,在宣传与舆论上也可以造势。“他们完全知道新宪法的价值,仅从日后债券增殖而获得的巨额利益中划出一小部分,就足够支付宣传与贿选的开支”。而反立宪派“则遇到种种困难,他们也知道新宪法通过后会使他们的利益受损,但他们要对付立宪派的种种伎俩,同时他们没有金钱可以用于这项运动,他们贫苦无闻——最强大的队伍并不站在他们这边。然而奇怪的是,他们在投票数字方面仍然几乎击败了宪法。”
关于这点,在联邦***成立后,曾经参与立宪运动全过程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联邦******官马歇尔在他的《乔治.华盛顿生平》中承认:“在某些州,两派是势均力敌的,因而甚至经过了相当时间的讨论后,宪法的命运尚未可知。在许多州,赞成的‘多数’也数量甚微,因而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没有人的影响,宪法将无法获得通过。毫无疑问,在通过的各州中,多数人民也是反对宪法的。各州提出的许多修正说明了它们接受新政体是极不情愿的。”
四、美国历史学家的评说——一场由利益集团策划的******的结果
史学家约翰.伯吉斯曾说,费城会议“代表们的所做所为之恶劣,如果换成是朱利叶斯或拿破仑这样做的话,代表们自已一定当场宣布这样做是彻头彻尾的***!”
另一政治学者布鲁斯.阿克曼则说,“经过一个夏季的秘密会议,宪法的设计者们不仅宣布‘我们人民’想要废弃美国的第一部宪法,即《邦联条款》,而且提请以一种公然违法的方式批准他们以‘人民’的名义作出的新的宣告……制宪者们宣称,这种违宪的作法可能会使他们具有比现行***更为优先的代表人民的权利,到底是什么证明这样做具有正当性呢?现在看来,《联邦党人文集》的第一大功劳就是,它不允许我们把这一权威宣言看成是一场阴谋发动的******的结果。”
由此看来,美国宪法产生过程,不仅不民主,不能代表人民,而且也一点都不讲“***”,因为对于美国原来的宪法《邦联条款》,它是一次彻头彻尾的反自由民主的***。
五、弥天大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一个有意思的事实是:美国宪法中并没有专门的“财产条款”,而只有所谓的“充公条款”和“补偿条款”。在美国宪法中并没有当下中国知识界某些人士鼓吹的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只是在其宪法第五条中规定:“在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补偿,不得占为公有。”因此,这一条款又被称为“补偿条款”。
那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到底滥斛于何处呢?滥斛于 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发表的《***和公民权宣言》,这一宣言将***概括为“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利”。《宣言》第 17 条还宣布:“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在中国知识界某些人士批评中国因为“师法俄而拒欧美”走了“之”字形路线,并声称“法国革命的遗产为二十世纪中一切罪恶的根源”时,他们在鼓吹私产保护入宪竟然继承的恰是法国革命的遗产。
而法国人对这笔“遗产”也有修正。1793年 6月 24日,法国制定了新的宪法,史称“法国 1793年宪法”。这部宪法把将 1789年《***和公民权宣言》改名为《***宣言》,作为宪法总纲,成为“法国 1793年宪法”的一部分。但却删去了“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改为“宪法第十九条”,即“除非经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的最小部分在未得其同意以前不得受到剥夺。” 颇有些类似于美国宪法中的“充公条款”。
还值得指出的是,美国宪法对财产权的保护条款的解释与应用也在不断变动之中。而这与条款本身有关。对此,詹妮弗.内德尔斯基有着深刻的洞见。她写道:“在美国宪法制度中,财产权划定了受保护的个人自由与***权力的合法范围之界线。但这一界线已在实践中表现为变化不断的可渗透性。财产权这一概念——作为稳定和安全的象征——已然发生了近乎解体的变化。尽管财产权仍然保留了它作为美国人自由之基础的核心价值,但它已丧失了其传统的宪法地位。”而造成财产权这一概念不断变化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宪法本身存在悖论:按联邦党人麦迪逊的理论,应该平等地保护人们的三种权利:即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与政治权利。“而财产的不可避免的不平等分配意味着,如果所有的人都平等地拥有政治权利,那么财产权和***就不会受到平等的保护”。也正因为对政治权利平等即“公正原则”的追求,“私有财产的神圣性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侵犯”。而且,美国历史上关于侵犯财产权的宪法审判时,往往是社会矛盾越突出时,对私人财产权的概念会“更多地包括进公正的价值”。
在美国,私产保护原则与社会公正原则之间也不断存在斗争中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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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吞并奥地利
奥地利和德国一样,都是以德意志民族为主体的国家。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两国出于不同的目的,都有合并的意图。但是,《凡尔赛和约》明确规定严禁德奥合并。纳粹党上台以后,***曾经打算利用扶植奥地利纳粹党的办法,鼓励他们在奥地利内部进行颠覆活动,以实现德奥合并。 1934 年 7 月,奥地利纳粹党徒发动武装叛乱,虽然刺杀了奥***总理,但还是遭到镇压,未获成功。 1936 年,迫于纳粹德国的***,奥地利总理许士尼格和德驻奥公使巴本签订了一个秘密协定和一份公报。由此,奥地利虽然名义上还是一个***国家,但其内政和外交已经基本上被德国控制了。这一举动,没有受到西方大国的制裁。***的胃口越来越大,他决心完全正式吞并奥地利。而且,他认为英法不会因此对德国***取军事行动。同时,由于意大利在侵略埃塞俄比亚的战争中已经消耗了很大力量,已经无力再与德国争夺奥地利了。 1937 年 11 月意大利参加《***产国际协定》以后,意大利正式宣布放弃奥地利,它的注意力已经转到地中海和殖民地上去了。这样,德国加快了吞并奥地利的步伐。 1938 年 2 月 12 日,***约见许士尼格,要他签署一份奥地利完全听命于德国的议定书,并命令他在三天之内答复,否则要进军奥地利。奥地利在德军压境的威胁下,被迫作出了释放纳粹罪犯,任命纳粹头目为内政部长的让步。但***还不满意。许士尼格从英法那里得不到支持,无可奈何地准备在 3 月 13 日让全体公民投票决定国家的前途。***闻讯后大怒,命令德军准备对奥地利发动进攻。 3 月 11 日,许士尼格下台,纳粹党徒赛斯—英夸特上台组阁。次日凌晨,德军开进奥地利。 13 日,德奥签署《关于奥地利和德国重新统一法》,德国正式吞并了奥地利。奥地利的七百多万人民成为***统治的臣民,为***发动大战增加了兵源。
涅维尔·张伯伦
1869 — 1940 ,英国首相、保守党领袖。生于伯明翰市,毕业于伯明翰大学。 1915 年任伯明翰***。 1918 年当选下院议员。历任邮电、卫生、财政大臣等职。 1937 年起任首相。任内全面推行纵容***侵略的政策,承认墨索里尼侵占埃塞俄比亚,默许***吞并奥地利。尤以 1938 年三次求见***、策划慕尼黑阴谋而臭名昭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后,英法对德宣而不战,坐视波兰灭亡。 1940 年 4 、 5 月间,德军迅速向北欧和西欧推进,张伯伦受到强烈谴责,黯然下台,不久病卒。著有《演讲集·为和平奋斗》。
达拉第
1884 ~ 1***0 ,法国总理、激进社会党领袖。 1918 年任众议员。历任殖民、公共工程、外交、国防等部部长。 1927 年当选激进社会党***, 1935 年曾参加法国人民阵线。 1938 ~ 1940 年出任总理期间,追随张伯伦签署了《慕尼黑协定》。 1940 年法国败亡之际,因主张在北非继续战斗,被占优势的投降派排挤出***。后被贝当卖国***逮捕,先后监禁于法国、德国和奥地利。大战结束后返国。 1946 ~ 1958 年任国民议会议员,反对冷战政策。 1957 年当选激进社会党***。 1958 年反对戴高乐执政,后退出政界。
1938年9月27日英国首相张伯伦的广播演说(节录)
你们知道,为了执行这一争执,我已做了一个人所能做的一切事情。在我访问了德国以后,我明确地认识到,***先生是如何觉得他一定要维护其他德意志人的利益的,他对于德意志人的抱怨情绪未能消弭而感到愤怒。他曾私下告诉过我,苏台德的德意志人的问题解决以后,德国在欧洲就不再提出领土要求了;昨天晚上,他又重申了这一点。
只要和平还有一线希望,我决不放弃和平的希望,也不放弃争取和平的努力。……
我们对一个强大邻邦压境下的小国无论抱有多大同情,但总不能仅仅为了它而不顾一切地使整个不列颠帝国去卷入一场战争。如果我们不得不进行战斗的话,那也必须为了比这更为重大的问题。我本人从灵魂深处就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国与国之间武装冲突对我来说像一个恶梦。但是,如果我确信有什么国家果真要用武力的恐怖来统治世界的话,那我当然认为应该对它进行抵抗。因为在这种统治之下,凡是相信自由的人都会觉得生活已变得毫无价值了。然而,兵凶战危,在我们开战之前,我们必须十分清楚地认识到:确实有一些重大问题已发展到了危险关头;在权衡一切后果之后,号召大家为维护这些重大问题的利益而不惜一切风险,是不可抗拒的事。
就目前来说,我要求你们竭力保持镇静,拭目以待未来几天的事态发展。只要战争还没开始,总是有希望防止它爆发的。你们知道,我正在为争取和平而努力到最后一刻。
1939年3月8日***在德国军界、经济界和纳粹党的重要人士会议上的讲话(节录)
德国人民的现实问题是保证自己拥有为他们的繁荣所必需的原料来源。此外,为了使德国人民享有这个繁荣,应当彻底消灭他们的敌人:犹太人、民主政体和“国际列强”。只要这些敌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还有一点儿残存的势力,它们也将威胁德国人民安然生存。因此,布拉格的情况是不能容忍的。另外,布拉格作为通向原料的门径也是必需的。据此,已经下达了命令,要求在几天之内——不晚于 3 月 15 日——对捷克斯洛伐克实行军事占领。
然后轮到波兰。我们不必考虑那里会有猛烈的抵抗。为了保证以波兰的农产品和煤供应德国,德国对波兰的统治是必要的。至于匈牙利和罗马尼亚,它们当然属于德国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空间。毋庸置疑,波兰的垮台和给予一定的压力将使它们就范。那时,我们就会完全控制它们大量的农业和石油***。可以说,南斯拉夫的情况也是如此。
这就是 1940 年以前将要实现的***。到那时,德国将是不可战胜的。到 1940 年和 1941 年,德国将一劳永逸地,对自己的宿敌——法国进行清算。这个国家将从欧洲的地图上抹掉。英国是一个遭到民主政体削弱的老朽而虚弱的国家。当法国被击败后,德国能轻而易举地确立对英国的统治,并且得以支配英国在全世界的财富和领地。
这样,在第一次按照新的观念统一了欧洲大陆以后,德国将着手执行整修历史上最伟大的战斗行动:我们将以英法两国在美洲的领地为基地,同美国的“犹太金元大王”进行清算。 我们将消灭这个犹太人的民主国家,而犹太人的鲜血将同金元混杂在一起。尽管今天美国人还能侮辱我们的人民,但是总有一天——尽管很晚——他们要为曾经针对我们而说的每一个字而痛苦地懊悔。
1939年3月19日法国驻德大使致德国外长的报告(节录)
欧洲地图最近又一次被迫改变,对于德国非常有利。……德国发行纸币的基金来源已经完全枯竭,而现在取得了捷克纸币发行银行的大部分黄金和外汇。对于一个完全失掉国际支付能力的国家来说,这样获得的款项是一笔很可观的补充金额。
更重要的是德国在占领斯科达兵工厂后,同时又得到大量品质优良的军事物资。这个全世界著名的兵工厂不仅供应捷克斯洛伐克,而且供应罗马尼亚和南斯拉夫,由于这一事实,罗马尼亚和南斯拉夫的军事实力便大大减弱了。在这里我只是提醒一下:斯科达同时也为我们制造飞机上的发动机。
德国不费一兵一卒,除了遇到少数***之外竟无阻碍地得到了一千万人口,彻底改变了欧洲的结构,并且建立了一个军事机构,使欧洲在紧要关头不得不一再顺从德国的要求。这种成就,即使头脑最冷静的人也确实不能不为之目瞪口呆。……明天德国便可能***取在奥捷已经成功的办法,来对付罗马尼亚和波兰,迫使他们作出选择:或者是使和平居民遭受***,不设防的城市遭到破坏,或者是付出重大代价,屈辱地接受德国的条件。同时,我们不得不这样***设:德国在未来完成其向东方发展的广泛***以前,也可能转过身来对付西方列强。
苏联构筑集体安全的努力
面对纳粹德国咄咄逼人的攻势,苏联希望同英法改善关系,牵制德国。但是,长期的隔阂使得双方一时无法取得信任。慕尼黑协定签署后,德国并不满足, 1939 年 3 月 16 日,德军吞并了斯洛伐克。同一天,***宣布在原先的捷克斯洛伐克仅剩的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建立一个“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保护国”,全面吞并了捷克斯洛伐克。***的侵略野心已经昭然于天下了,一时间,欧洲上空战云密布。当时,稍有头脑的人都很清楚,只有英法同苏联联合起来,才能遏制***的侵略。一些在野的政治家,如英国的劳合·乔治、丘吉尔和法国的赫里欧等人,都积极呼吁***尽释前嫌,同苏联结盟。由于推行绥靖政策屡屡失败,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英国张伯伦***和法国法拉第***也不得不改变了一点态度,开始同苏联接触。同时,虽然由于慕尼黑协定的影响,苏联对英法的不信任感增加,但苏联领导人还是愿意同英法组成反***同盟。苏联领导人希望通过同英法结盟构成一个集体安全体系,防范纳粹德国。 1939 年 4 ~ 8 月,英、法、苏三国进行了关于缔结互助条约的谈判。 1939 年 4 月 14 日,英国首先向苏联提出,鉴于英法已经在前一天向波兰和罗马尼亚提供了安全保证,因此,苏联也应该发表一项声明,公开承诺一旦苏联的任何欧洲邻国遭到侵略并进行抵抗,如果它希望得到苏联的援助,苏联将随时提供援助。同时,法国也向苏联提出建议,希望两国以互换信件的方式补充 1935 年的法苏互助条约,规定法苏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援助波兰或罗马尼亚而同德国发生战争时,对方都要立即予以援助和支持。从英法的建议中,我们可以看出,它们是希望苏联承担更多的责任,如英国自己只对波兰和罗马尼亚提供安全保证,却要求苏联对它的所有欧洲邻国提供安全保证,很显然,是不公平的。 3 天后,苏联提出自己建议。主要包括: (1) 英法和苏联缔结 5 ~ 10 年的盟约彼此承担义务,一旦欧洲发生针对该三国中任何一国的战争时,立即互相给予包括军事援助在内的一切可能的援助; (2) 三方约定,在发生针对分布于波罗的海与黑海之间同苏联接壤的东欧国家的侵略时,也要给予这些国家包括军事援助在内的一切可能的援助。当时,直接遭受德国侵略威胁的法国对苏联的建议持比较肯定的态度,而英国的态度却不太积极,迟迟不作出反应。直到 5 月 8 日,英国才向苏联提出了单方面要求,要求苏联***承诺:如果英国和法国因履行它们对波兰、罗马尼亚和希腊等国的义务而卷入战争,苏联立即予以一切援助。这遭到苏联***的拒绝。双方尽管一直在协商,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7 月 9 日,苏联提出双方应该立即着手进行军事谈判。英法虽然表示同意,但不太积极。英法派了各自地位不高的代表乘船前去苏联谈判,英国代表甚至连签约权都没有。 8 月 12 日,苏联国防人民委员 ( 即国防部长 ) 伏罗希洛夫元帅率团同英法代表开始谈判。苏联认为,因为苏德之间没有共同边界,一旦发生战争,苏联军队就有必要通过波兰和罗马尼亚的领土。但是,波罗两国坚决反对苏军过境,英法也没有表态支持。 8 月 21 日,谈判以失败宣告结束。在谈判过程中,英法方面,特别是英国***只是想利用同苏联的军事谈判来威慑德国,使它不敢贸然发动战争,同时牵制苏联,避免德苏接近。苏联***看到英法显然没有诚意,深恐遭到算计,加上对慕尼黑阴谋记忆犹新,于是最终放弃了构筑集体安全体系的努力,转而改善同德国的关系,希望以此避免首先遭到德国的侵略。
苏德互不侵犯条约 (1939年8月23日)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德国***从加强苏德间和平事业的愿望出发,并以 1926 年中立条约的基本条款为基础,达成以下协议:
1. 缔约双方保证决不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彼此间进行任何武力行动,任何侵略行为或者任何攻击。
2. 如果缔约一方成为第三国敌对行为的对象时,缔约另一方将不给予该第三国以任何支持。
3. 缔约双方***今后将彼此保持联系,以便对他们共同利益有关的问题交换情报,进行协商。
4. 缔约任何一方将不加入直接或间接的旨在反对另一方的任何国家集团。
5. 如果缔约双方间在某种问题上或其他问题上发生分歧或抵触时,缔约双方应当只通过和平方法友好地交换意见,或者必要时设立调解委员会,以便解决这些争端或抵触。
6. 本条约有效期为十年。除非缔约一方在期满前一年通知废止,否则本条约被认为自动延长五年。
7. 本条约应尽早批准。批准书应在柏林互换。本条约签字后立即生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全权代表维·莫洛托夫
德国***全权代表冯·里宾特洛甫
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公布了以下这份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秘密附加议定书,苏联则否认其存在。
在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时,双方下面署名的全权代表在绝密的情况下就确定各自在东欧的势力范围界限问题进行了讨论,结果达成以下结论:
1. 属于波罗的海国家 ( 芬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 的地区如发生领土和政治变动时,立陶宛的北部疆界将成为德国和苏联势力范围的界限。在这方面,双方承认立陶宛在维尔诺地区的利益。
2. 属于波兰国家的地区如发生领土和政治变动时,德国和苏联的势力范围将大体上以那累夫河、维斯杜拉河和桑河一线为界。
维持一个独立的波兰国家是否符合双方利益的需要,以及这样一个国家将如何划界的问题,只能在进一步的政治发展过程中才能确定。
3. 在东南欧方面,苏联关心它在比萨拉比亚的利益。德方宣布它在政治上对该地区完全没有利害关系。
4. 双方将视本议定书为绝密文件。
慕尼黑协定 (即《关于捷克斯洛伐克割让苏台德领土给德国的协定》) (节录)
德国、联合王国、法国和意大利考虑到苏台德领土割让给德国在原则上已达成协议,同意于有关上述割让的下列条款和条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措施,并且通过本协定它们对保证履行本协定所必要的步骤各应负其责任:
一、撤退将在 10 月 1 日开始。
二、联合王国、法国和意大利同意从领土上撤退应于 10 月 10 日完成,不得破坏目前存在的任何设备,并且捷克斯洛伐克***将被责成履行撤退,不得损害上述设备。
三、关于撤退的条件,应由德国、联合王国、法国、意大利以及捷克斯洛伐克的代表等所组成的国际委员会制定细节。
四、自 10 月 1 日起,德国军队将分阶段占领德意志人〔在数量上〕占优势的领土。在附图所标出的四块领土,将由德国军队按照下列次序加以占领……
其余德意志特征最突出的领土将由上述国际委员会迅速确定,并由德国军队在 10 月 10 日占领。
五、第三款所指国际委员会将决定应举行公民投票的领土,该项领土在公民投票未完成前,应由国际机构占领。同一国际委员会将确定举行公民投票的条件,以萨尔公民投票的条件为基础。国际委员会并应指定举行公民投票的日期,这一日期将不迟于十一月底。
六、边界的最后确定将由国际委员会完成。该委员会也将有权在某些例外情况下,严格地从人种学来确定有些地区可不必举行公民投票予以移交,向四国即德国、联合王国、法国和意大利建议作出非主要的变动。
七、应有自由选择迁入或迁出被移交领土的权利,选择权应在本协定签订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八、捷克斯洛伐克***自本条约签字之日起四个星期内将从其军队和公安部队中解除任何希望解除的苏台德德国人的职务,并且捷克斯洛伐克***将在同时期内释放因政治罪行而在服徒刑的***。
1938 年 9 月 29 日订于慕尼黑。
阿道夫·***爱德华·达拉第
内维尔·张伯伦本尼多·墨索里尼
我国史学界关于《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一些学术观点
我国史学界对《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性质和后果等许多方面都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一、性质。 1. “革命妥协”说。刘士田认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是“利用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打破帝国主义包围,粉碎帝国主义阴谋的革命妥协”,“它与列宁主义的外交原则:既考虑苏联的国家利益又考虑全世界进步人类的利益是不相违背的” ( 刘士田《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与布列斯特条约比较》 ) 。王芝也认为这个条约是“苏联外交利用帝国主义营垒的矛盾,取得有利的国际环境的一大胜利” ( 王芝《条约有利于世界人民》 ) 。 2. “绥靖”说。帅桥昌认为:“苏联与德国缔结条约是真正的祸水西引,实行了比英法更甚的绥靖政策” ( 帅桥昌《又一种绥靖》载《世界史研究动态》 1985 年 12 期第 47 页 ) 。沈志恩认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同《慕尼黑协定》的区别仅仅在于,英法牺牲了捷克和自身利益,而苏联得以强行恢复了 1913 年的俄罗斯帝国疆界” ( 沈志恩《 1939 ~ 1941 年苏德关系剖析》 ) 。孙红旗认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与《慕尼黑协定》并无本质区别,都是欧洲大战前夕绥靖政策的典型表现,或者说苏德条约是继英法之后苏联掀起的又一个绥靖***” ( 孙红旗《苏联与绥靖政策》 ) 。 3. “分赃”说。徐炽庆认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是一桩大国之间带有分赃性质的秘密交易” ( 徐炽庆《从列宁的对外政策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 ( 江西师大学报 )1984 年第 4 期 ) 。陈海燕也认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是一份地地道道的大国宰割小国的预分赃合同” ( 陈海燕《从布列斯特到莫斯科——综论战前苏德关系》 ) 。 4. “同盟”说。王斯德认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成了事实上的同盟条约” ( 王斯德《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 ( 一九三九·八 ) 》 ) 。二、后果。 1. “有利”说。王芝认为苏德条约的签订“争取了对苏联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使苏联赢得了为战胜侵略者所必需的 22 个月的时间”,并使日本“在国际上更加陷入孤立”,“对苏联人民及世界反***的国家和人民更有利” ( 王芝《条约有利于世界人民》 ) 。李安启认为:“苏德条约的签订,不仅打破了英德勾结起来反对苏联存在的企图,而且打破了德日***的反苏联盟约和战线,使苏军在军事上避免了两线作战” ( 李安启《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再研究》 ) 。 2. “利大于弊”说。赵纯海在他的文章《也谈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中指出该条约利大于弊,应该予以充分肯定。高明振也认为:“我们既要看到苏德条约的积极作用,又要如实地分析客观存在的消极后果。但是两相比较,权衡利弊得失,尽管条约给世界人民的反***斗争以及苏联本身曾经暂时带来一些消极的后果,但……积极的作用是根本的,主导的” ( 高明振《关于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几点看法》,《世界史研究动态》 1984 年第 4 期 ) 。 3. “弊大于利”说。薛龙根认为条约弊大于利、过大于功,尽管条约为苏联赢得了一年多的备战时间,为后来的反***战争的胜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它由此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如“客观上助长了***的侵略野心”,“大大损害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威信”,“给国际共运造成了分裂,损害了各国党的威信,破坏了开始形成的反***统一战线”,“使自己丧失警惕,使苏联在卫国战争初期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失” ( 薛龙根《过大于功弊大于利——也谈苏德条约》 ) 。 4. “不利”说。王斯德认为条约消极作用很大,理由是:“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苏联的手脚,不利于充分利用帝国主义矛盾,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推迟世界大战的爆发”。“模糊了苏联和世界人民的认识,不利于推动世界人民进行反***斗争” ( 王斯德上文 ) 。黄宗祥、李昌德等人也著文指出相似的观点。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和西线形势
德军侵略波兰
1939 年 9 月 1 日,德军航空兵突然袭击了波兰各主要机场和交通枢纽等战略目标,同时地面部队迅速突破波军防线。当时,德军的快速兵团在优势航空兵的支援下,从南北两个方向实施向心突击,力求迅速歼灭波军主力,在波兰的西方盟国英法作好进攻准备之前一举消灭波兰。侵波德军包括两个集团军群,共 62 个师,其中有 7 个坦克师和 4 个摩托化师,总兵力达 160 万人,武器装备有 2 800 辆坦克、 6 000 门火炮和迫击炮以及大约 2 000 架飞机。“北方”集团军群辖第 3 、第 4 集团军,由 F ·博克上将指挥,部署在波美拉尼亚和东普鲁士,由第 1 航空队负责支援;“南方”集团军群辖第 14 、第 10 、第 8 集团军,由 G ·龙德施泰特上将指挥,部署在西里西亚和捷克斯洛伐克,由第 4 航空队负责支援。面对强大的德军,波兰仍以陈旧的战略战术应战,企图以国境防御战牵制德军,掩护军队总动员,并为英法完成进攻准备争取时间。当时,波军可以出动的总兵力大约有 39 个步兵师、 11 个骑兵旅、 3 个山地步兵旅、 2 个装甲摩托化旅和 80 个民防营,共约 100 万人,主要装备有 870 辆轻型或超轻型坦克、 4 300 门火炮和迫击炮, 400 余架老式的作战飞机。波兰统帅部把主力部署在波德、波捷边境纵深不大的地区内,幻想由英勇的波军骑兵对付德军的坦克,同时寄希望于盟军的援助。战争开始后,波军的动员和调动陷于困境,而英法对德宣战后,又迟迟未在西线对德军发动大规模进攻。波军骑兵虽然作战勇敢,但血肉之躯毕竟难以抵挡德军的坦克。德军长驱直入,直逼华沙,波兰***流亡罗马尼亚。 9 月 17 日,苏军进占波兰东部地区,波兰失去了可以坚持抗战的后方。被德军围困的华沙军民在极其艰苦的情况下顽强战斗 20 天。 28 日,华沙失陷。 10 月初波兰军队停止抵抗。在德波战争期间,波军亡 6.63 万人,伤 13.37 万人,被俘近 42 万人;德军亡 1.06 万人,伤 3.03 万人,失踪 3 400 人。在这次战争中,德军首次成功地使用了闪电战术,显示了坦克兵团在航空兵协同下实施快速突击的威力;后来,德军在侵略西欧、北欧以及苏联的战争中屡屡***用闪电战术。
苏联建立东方战线
德国进攻波兰后, 1939 年 9 月 17 日,苏联出兵波兰东部。 9 月 28 日,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和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订了第二个瓜分波兰的秘密协定,规定:波兰东部的西乌克兰和西白俄罗斯共约二十多万平方千米、一千三百多万人口划归苏联,波兰西部的十多万平方千米土地和大约二千二百万人口归属德国。 1939 年 11 月 26 日,苏联在苏芬边境制造了一个所谓的“玛依尼拉村庄***”,指责芬兰军队挑起边境冲突。 11 月 30 日,苏联军队大举进攻芬兰,芬兰军队进行了英勇抵抗。 1940 年 3 月 12 日,芬兰***被迫同苏联签订割地条约,苏联从芬兰手中取得了 47 760 平方千米的土地,这样,苏联的西北部边界大大向西推移,但苏联军队也为此付出了死亡 126 875 人、负伤 264 908 人和失踪 39 369 人的惨重代价。在此期间,苏联又迫使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三国与其签订互助条约,获得了在上述三国设置军事基地和驻兵的权利。 1940 年 5 ~ 6 月,苏联以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三国破坏互助条约为借口,出兵占领了三国。 1946 年 6 月 26 日晚,苏联向罗马尼亚发出最后通牒,要求罗马尼亚割让比萨拉比亚和北部布哥维纳两地,罗马尼亚向德国求援,遭到拒绝。德国和意大利还对罗马尼亚施加压力,罗马尼亚只得答应了苏联的要求。 7 月 1 日,苏军迅速占领了比萨拉比亚和北部布哥维纳。不久,上述两地合并成立摩尔达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并入苏联。这样,苏联最终完成了“东方战线”的建设。
德军对英国的空中侵略 (不列颠之战)
1940 年 6 月,德军占领法国; 7 月,德军就制定了从海上入侵英国的“海狮”作战***,企图通过轰炸夺取制空权,以保障顺利登陆。为此,德国空军准备了大约两千四百架作战飞机,用于进攻英国。 8 月 12 日,德军飞机开始对英国进行空袭。此后,空袭规模一天天增大,重点轰炸英国沿海空军基地、海军舰艇和飞机工厂。英国应战的战斗机只有七百架左右,但是,英国拥有刚刚发明不久的雷达,利用雷达,英国建立起由战斗机、高***、雷达、探照灯和拦阻气球组成的严密的防空体系;适时组织截击,运用正确的战术,以少量兵力抗击大机群的入侵。 9 月 7 日起,德空军开始对伦敦实施昼夜轰炸,企图迫使英空军为保卫伦敦而与其决战,同时破坏英国的战斗潜力,动摇其战斗意志。 9 月 8 ~ 15 日,双方接连进行大规模空战,英战斗机英勇抗击,德轰炸机损失严重,德军始终未能取得制空权。 10 月中旬,德军决定放弃“海狮”***。后来,德军为进攻苏联将空军东调,才最后停止了对英国的轰炸。德军飞机对英国的轰炸虽然造成了不少平民的伤亡,但是对英国工业生产的破坏却并不显著,英国的航空工业可以一直不断地向英国空军提供战斗机。德空军损失很大。据英国官方战后公布,在 1940 年 7 ~ 10 月,英军共击落德机 1 733 架,而英国自己只损失了 915 架飞机。德军的作战意图始终未能实现,一直处于两线作战的困境。
法国的溃败
5 月 14 日,德军以重兵突破法比边界的色当要塞,绕过马奇诺防线进入法国。又突破法军总司令魏刚在索姆河和埃纳河一线仓卒建立的魏刚防线。意大利于 6 月 10 日向英法宣战,出兵攻打法国东南部。 14 日,德军占领了不设防城市巴黎。 21 日,占领了卢瓦尔河以北整个地区。 22 日,法国投降。北部及西南部由德军直接占领,其他非占领区由贝当建立傀儡***统治,因首都设在维希,也称维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