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class='title_c'>螃蟹捆绳重量超标海口两家海鲜摊位被罚
近日,相关部门对海口龙华区文华市场、火车头万人海鲜市场,秀英区秀英小街市场,琼山区塔光市场、培龙市场等5个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打击螃蟹过度捆绑、使用非法定单位计量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两家海鲜摊位存在螃蟹捆绳超重的情况。为了让大众进一步看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的记者也实地探访了一番。
今天上午,记者首先来到海口市金贸文华农贸市场,这里一共有2家海鲜摊位,大多螃蟹身上都绑有塑料绳,而塑料绳基本为细绳。现场,记者也找到了此次检查中存在螃蟹捆绳超重的涉事摊位。
对于此前螃蟹捆绳超重的问题,涉事摊位工作人员并不愿透露相关情况。市场管理方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主要是青蟹(捆绳)的原因,是他们(摊贩)拿货的时候,供应商给它们绑的就是这种绳。后来我们整改后,所有的螃蟹都换成这种细绳,现在要求他按国家的标准。”
螃蟹有两只大钳子,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为安全起见,螃蟹都是捆绑绳子一起销售。据摊贩反映,螃蟹的捆绳,都是源头市场直接绑好供应过来的。
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称重范围10千克的海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15克;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
如果螃蟹的价格高于100元/千克的话,当一只螃蟹的标重在500克内,捆绳重量不能超过1克;
当一只螃蟹的标重在500克-2千克之间,捆绳重量不能超过2克;
当一只螃蟹的标重在2千克-5千克之间,捆绳重量不能超过3克。
然而几天前,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金贸文华农贸市场一海鲜摊位的青蟹标价360元/千克,重355克,塑料绳重10克,超过了规定中的捆绳重量不得超过1克的要求。而在培龙市场的一处海鲜摊位,也存在螃蟹捆绳超重的情况。
原来,这家海鲜摊位标价160元/千克的螃蟹,标重255克,其中塑料绳重55克,捆绳重量属于严重超标。目前,培龙农贸市场和金贸文华农贸市场的两家海鲜摊位,因涉嫌螃蟹过度捆绑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我们首先要求商家现场整改,第二将相关情况,向所及分局进行汇报,对此次案件进行处罚,第三要求市场方落实相关管理办法。”目前,市场监管部门还在对这两起案件做进一步处理。
02
消费欺诈***进行中
计量器具不合规问题凸显
在这一轮的行动检查中,海口市监管部门共抽查了电子秤457台。绝大多数水产摊经营者能够做到诚信经营,将捆扎绳重量控制在螃蟹自重5%的合理范围内,但仍有小部分经营者需要进一步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如何让我们的市场秩序持续良性发展?我们接着来探讨。
市场管理方表示,目前,已对海鲜摊位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摊贩售卖的螃蟹捆绳超重,立即要求摊贩更换细绳。“只要他一拿货来,我们就巡查它绳子是否超过两克,更换细绳之类的。”“不能欺骗消费者,把那(粗)绳拆除了。要是有问题,叫他整改,整改不听话的,就把他摊位解除了。”
在此次行动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还发现,市场经营者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电子秤4台、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电子秤2台、涉嫌违规使用“市斤”秤1台。执法人员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交属地监管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访当天,记者走访发现,培龙农贸市场不少摊贩用的还是以“斤”为计量单位的电子秤。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将以“斤”为计量单位的电子秤,调整为“千克”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我们进货来就是这样的,按要求以公斤或千克为单位,他们(摊贩)是要市斤来做的,很多人都调回来了,个别人还没调,现在我们就叫他改为公斤,或者千克。”海口市培龙农贸市场主任陈仟云称。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消费欺诈***行动,全面清查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缺斤短两、计量器具不合规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整治市场乱象。
记者:彭莉莉、陈卿相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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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扎螃蟹的皮筋比螃蟹还重,商家是否涉嫌违法?
捆扎螃蟹使用的皮筋是作为装饰和保持螃蟹身体完整的一种手段,在中国的传统市场上非常普遍。然而,近年来关于捆扎螃蟹的皮筋是否涉嫌违法的讨论越来越多。以下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商家是否涉嫌违法。
一、动物保护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捆扎螃蟹的皮筋属于虐待动物行为。但是,大部分人都认为捆扎螃蟹的皮筋会给螃蟹带来痛苦,与自然状态相差甚远。因此,商家在做出这种决定时仍需要考虑动物保护的问题。商家应该尽可能减少对螃蟹的伤害,并且在销售产品时对消费者进行相关的知情告知。
二、产品质量
捆扎螃蟹的皮筋并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或审批,因此其材质和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商家在销售此类产品时,需要确保皮筋无毒、无异味、不易断裂等安全问题。如果发现商家销售的捆扎螃蟹产品存在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环境污染
捆扎螃蟹的皮筋属于一次***,大量的使用和丢弃会给环境带来污染。商家应该鼓励消费者尽可能减少使用此类产品,***取更环保的替代方式。此外,商家应当妥善处理有害垃圾,为社会和环境不造成额外的影响。
综上,商家销售捆扎螃蟹的皮筋是否涉嫌违法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问题。商家需要对产品质量和动物***负责,并积极为推广更环保的替代方法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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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揭开了商业贿赂“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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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出租车司机承诺每次拉客人到店里消费,按照客人消费金额20%-35%的提成返还出租车司机,以此为诱饵吸引出租车司机拉客人到店里消费。
虚***宣传欲盖弥彰
给出租车司机的返利钱从何而来?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海鲜坊通过以次充好的虚***宣传,大大抬高了部分海鲜的价格。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对销售的海鲜名称进行虚***宣传。把海南本地俗称“大海白”的普通贝类虚***标注为“黄金螺”,把“塔螺”的虚***标注为“塔鲍”,将无法证明来源于海南万宁东山岭地区的羊肉虚***标注为“东山羊”。此外,据该店人员供述,客人点菜后将海鲜送到厨房时由配菜员进行调包,以冰冻的海鲜调换客人所点的鲜活同类海鲜,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
执法人员将在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经营场所现场调取及投诉人提供的消费***送到税务机关鉴定,结果为***,票面上公章盖的“海口海鲜”店名经查亦不存在。“该海鲜坊向消费者提供***,并且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和服务,目的就是给消费者***设置障碍,逃避执法部门打击。”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这样介绍。
最终工商部门依法认定,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分别构成商业贿赂及虚***宣传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对该海鲜坊予以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7.271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海鲜坊的虚***宣传行为,工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罚没款合计258.271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