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class='title_c'>重磅深圳城中村水电气收费规范化加速
近日,深圳人大代表问政会在市民中心举行。深圳市司法局介绍,《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望年内通过实施。
《若干规定》及其说明首发于去年年底,其中规范了水电燃气的收费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不得违规分摊有关费用,不得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费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欺诈、胁迫、强制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标准;不得通过破坏或者使用不合格、不标准的水电燃气计量器具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
《若干规定》与城中村由来已久的水电气收费乱象有关。奥一网持续关注城中村水电收费乱象,此前曾推出多篇报道。
1、城中村高电价,制造无数“空调刺客”!监管部门该整治了
2、福田、南山不香了?深圳年后租房大热,租金上涨,这个城中村却……
3、罚款并退钱!深圳城中村乱收费将迎大整治,1343万人有望受惠
4、城中村高价水电费,破题难点在哪里
2022年夏天,奥一新闻走访了深圳南山区、龙华区、福田区、龙岗区和罗湖区多个城中村,发现城中村高价水电现象普遍存在。当时奥一新闻在报道中提出,如果要从根源上解决城中村水电气加价行为,需要加快相关立法工作,规避业主或房东肆意加价,为查处城中村水电气违规加价行为提供执法依据。
今年2月,深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暨闭幕会上票决产生的十项年度民生实事中,将“制定出台水电气收费明码标价规范和标价样式,开展水电气收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列入“加强安居宜居保障”之中。奥一新闻随后跟进,引发诸多网友共鸣,网友纷纷晒出自己的“高价”水电费价格。
今年6月,“深圳房东反收南方电网高价电费”话题冲上热搜,南方电网一营业厅员工被房东收取1.5元一度电的电费。随后,深圳供电局官微发布文章《电价太高?是因为被加价了!》提到,部分居民反映电费被加价,甚至一度电加到1.6元以上。供电局收费是***严格监管的,绝对不存在任意加价,居民遇到了“中间商赚差价”。奥一新闻随之跟进,再度掀起一波对城中村水电收费的吐槽。
城中村是一些快速发展的大城市基层治理的薄弱环节,而高电价是城中村诸多乱象中的突出问题。城中村水电气收费乱象不断被摆到公众面前进行讨论,推动了相关***部门的整治举措,当前,深圳已在立法、执法等层面加快脚步。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立法层面步步探索,在执法层面严格查处,对城中村水电气乱象的整治,是对这一现象的正视、是对众多城中村居民呼声的回应,也将使他们更“安居宜居”。
执笔:奥一网基层治理研究员郑少纯
深圳城中村水电费***指导价是多少
深圳市城中村电费收费标准***规定是大概是在0.61元左右一度,水费4.3元/立方米。而房东定价电费大多数是1.3~1.8元/度,水费7~10元/立方米。
深圳城中村是一个庞大的市场体量,外来人员的比较多。然而,城中村房东加价水电气的行为,一直备受市场争议。根据深圳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为2.67元起/立方米,居民生活用电为0.65元起/度,燃气费为3.1元起/立方米。而城中村房东收租客电费大多数是1.3~1.8元/度,水费7~10元/立方米,天然气费是6元~10元/立方米,有的还额外收100元管理费。
针对城中村水电价格过高的问题,据相关媒体报道,早在2016年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出台《规范城中村水电费相关规定》,呼吁抄表至每一楼栋的分户,减少中间环节,让租客享受供电局实施的居民用电标准。2019年8月,市住建局正式公布《深圳市人民***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指出城中村开展规模化改造后,租金、水电费参照***指导定价。
2022年12月来源于《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者为深圳市司法局,题名为“深圳加价收水电气费最高拟罚20万”。里面明确地提到一点,深圳将通过立法对房东擅自加价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表述如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zf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不得违规分摊有关费用,不得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费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欺诈、胁迫、强制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标准;不得通过破坏或者使用不合格、不标准的水电燃气计量器具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
以前,房东或许可以无视规章,自由定价水电气费,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但现在不一样了,草案的《若干规定》里白纸黑字写着, 收取费用不得高于***定价,禁止违规分摊行为,否则一经投诉、举报,会对房东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城中村水电费标准2022
深圳居民生活用水费用标准:<&order>家庭户0-22(立方米):零售自来水价2.67元/立方米,趸售自来水价2.4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0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0.59元/立方米;<&order>家庭户23-30(立方米):零售自来水价4.01元/立方米,趸售自来水价3.0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50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0.59元/立方米等。
深圳市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注:1.根据深发改 [2017] 901号文规定,本自来水价格自2017年8月1日起(8月抄见水量)实施。
注:2.根据深发改 [2022] 610号文规定,本污水处理费价格自2022年8月1日起(9月抄见水量)实施。
注:3.根据深价管字 [2006] 75号及深发改 [2017] 1063号文规定,本垃圾处理费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光明区城中村水费电费是以户还是以栋收费标准
深圳市的水费和电费的收费标准有几种,其中包括按户和按栋计费两种方式,具体收费方式还和该地区的管理机构、物业公司、供电公司等有关。以光明区城中村为例,一般来说,水费和电费的收费方式为按户计费,即居民按照实际使用的水电量来交纳费用。但也有部分物业公司***取按栋计费的方式,即将整个楼栋的水电费用平均分摊给各户居民,此种方式相对于按户计费来说受到业主的质疑,存在争议,因此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可以咨询所在社区物业、供电公司或当地的***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深圳30条政策
中新网7月6日电据“深圳发布”消息,6日,深圳市人民***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30条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底。
一、多措并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推动留抵退税“直达快享”。加快落实国家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行业范围的政策,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业等7个行业企业,可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实施“一对一”政策推送和“非接触式”办税,实现“应退尽退”。
2.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落实国家、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此前已按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3.实施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4.加强扩岗支持力度。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
5.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11月期间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免收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滞纳金。已完成转供电改造的工业园区内用户,全部按政策执行直供电电价,年底前完成850余个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大力整治城中村水电气加价行为,加快相关立法工作,为查处城中村水电气违规加价行为提供执法依据。将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6.鼓励各类物业业主减免租金。加快落实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三免三减半”政策;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相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根据其资质情况和风险水平,简化业务流程,给予优惠利率***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二、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7.实施“首贷户”***贴息。加快拓展“首贷户”,鼓励银行降低***利率,实施“银行减免+***贴息”,对2022年6—12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的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2022年新增“首贷户”2万户。
8.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性融资担保机构、***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服务范围。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执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执行期限由2022年6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
9.加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针对性降低投保成本,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保险费率基础上实施不低于10%的阶段性降费。优化承保理赔条件,在深圳“单一窗口”开设在线报损索赔通道,建立快赔先赔机制,确保应保尽保、能赔快赔。鼓励金融机构***用“***+银行+保险”“再***+保单融资”等方式,加大保单融资支持力度。
三、更大力度挖掘消费市场潜力
10.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购置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11.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深圳首店、旗舰店、新业态店,按其店面装修、房租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活动,按其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12.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大市场。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加大批发零售业务布局、批发企业深度嵌入工业生产各环节,积极加强产销对接、优化商贸网络,对销售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零售企业升级消费设施、拓展零售场景,对零售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3.推动餐饮业态升级。支持餐饮企业开发网上营销、中央厨房及餐饮配送等产业升级配套设施,鼓励品牌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在市内外开店设点,对营业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4.大力培育数字消费。支持软件、互联网等行业稳定发展,对成长性良好的软件、互联网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将互联网营销与直播电商行业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完成电商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鼓励各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给予租金补助和资金奖励。
15.加大******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国家加大******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在货物、服务***购项目中,对联合协议或分包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其报价扣除比例由2%—3%提高至4%—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四、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恢复
16.有序恢复文艺演出。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逐步恢复大型文艺演出,推动演出场所上座率提升。组织发放实名制的深圳文惠卡,用于文艺演出、电影、图书等文化消费,对文惠卡充值并消费的金额按1∶1比例、每张给予最高500元补助。
17.推出系列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挥深圳“山海连城”的自然生态优势,打造生态体验、红色足迹等10条“鹏城之夏”旅游精品线路,推出海滨消夏、山野休闲等5个“微度***”目的地。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指引,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等旅游业务。
18.实行旅游景区门票优惠。除周末及法定节***日外,市、区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免费;鼓励其他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施折扣优惠,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19.支持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加快推动文旅市场恢复,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演出场所、***、文化***场所等市场主体给予分档补助。
20.支持旅行社承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业务。鼓励旅行社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工青妇、公务及团建等活动提供服务,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会展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21.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着力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展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6—12月实际举办且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给予场租资助,首次在深举办的展会在市级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其他展会上浮20%,单个展会项目上浮最高10万元。支持展会主办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组展单位防疫支出,按每平方米2元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五、全力消除物流堵点降低成本
22.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建设。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周边城市港口***,构建与深圳港一体化的便捷通关模式,2022年新增组合港点位8个。支持开展“水水中转”,对2022年达到“水水中转”指标的集装箱港口企业,按吞吐量给予每标准箱5元补助。
23.稳定支持深港跨境运输。深港跨境运输口岸接驳站和综合接驳站免费为跨境货运车辆提供服务,建设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按50%分担,运营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参照2022年6月资助标准,延长深港跨境水路和铁路运输资助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
24.促进民航业加快恢复。对国内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执行的客运和货运航班起降费按1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基地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承运的进出港客运量按每人次10元、货邮运量按每吨100元给予补助。对在深圳机场运营宽体机的国内航空公司,按每架次1000元给予补助。
25.提升铁路运输辐射能力。积极鼓励“公转铁”,对以深圳为起点或终点、全程铁路运输距离不低于500公里的集装箱重箱给予补助。支持建设深圳内陆港,对2022年新设内陆港与深圳港往来货物,按照铁路运输距离给予分档补助。
26.加强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等政策工具,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两企两个”群体(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个体货车司机),合理满足***融资需求,加强展期、续贷、延期还本等信贷支持。对交通物流专项再***支持的银行***给予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经营主体2022年内支付银行利息的50%,最高20万元。
六、切实加强社会民生服务保障
27.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扶持范围,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和最高5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利率上限为LPR(***市场报价利率)+50BP(基点),并享受最高2%的贴息,贴息后利率为LPR-150BP。按照省部署,提取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
28.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职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7—12月的当月提取额最高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的80%计算。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进行补缴。
29.加大粮食种植补助支持力度。加快发放粮食种植补助,按照“种粮就补、谁种补谁、直补到户”的原则直达种植主体,2022年发放1700万元以上,完成粮食播种21700亩、大豆播种300亩。出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保障粮食生产稳面积增产量,2022年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5000亩以上。
30.实施农业保险支持措施。推进农业保险全覆盖,提高农业企业、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和粮食种植积极性,2022年发放保费补助6000万元以上。